2025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最新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报名时间为5月-6月,具体报名方式详见正文。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是1984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本科建制成人高校,2008年经省政府批准,增设山西经贸职业学院。学院由山西省教育厅主管,是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全省干部教育培训“一校两院四基地”之一,是山西省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院校,是教育部、山西省现代学徒制试点校验收通过单位,是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山西省示范高职院校、山西省优质高职院校。学院占地407亩,总建筑面积18.04万平方米,现有1院7系4部共12个教学单位、开设有41个高职专业,形成以高级经济管理人才培训为重点、以高职教育为主体的人才培养格局。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报考者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12月底前取得;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5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类别-毕业院校-姓名”。
3.报名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线)《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应聘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扫描件。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学历、学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资格审核由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负责,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院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考核由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负责,采取面试试讲、学术评议等方式进行。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专家组,重点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对应聘人员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线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1.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准入查询。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院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人才工作部。
附件1: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附件2: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25公开招聘 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报名时间为5月-6月,具体报名方式详见正文。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是1984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本科建制成人高校,2008年经省政府批准,增设山西经贸职业学院。学院由山西省教育厅主管,是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全省干部教育培训“一校两院四基地”之一,是山西省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院校,是教育部、山西省现代学徒制试点校验收通过单位,是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山西省示范高职院校、山西省优质高职院校。学院占地407亩,总建筑面积18.04万平方米,现有1院7系4部共12个教学单位、开设有41个高职专业,形成以高级经济管理人才培训为重点、以高职教育为主体的人才培养格局。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报考者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12月底前取得;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5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类别-毕业院校-姓名”。
3.报名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线)《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应聘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扫描件。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学历、学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资格审核由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负责,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院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考核由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负责,采取面试试讲、学术评议等方式进行。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专家组,重点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对应聘人员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线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1.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准入查询。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院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人才工作部。
附件1: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附件2: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25公开招聘 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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