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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时间:2025-07-04 浏览次数: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图1)

  该房屋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9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内,学校分为东、西校区,两个校区紧靠且互联互通。目前西校区也设有校园超市,意向方参与本次招租时应谨慎考虑。服务对象情况:主要为我校师生。在校师生共有16000余人,其中东校区学生约6000人。教职工800人左右。每年会因为实习等原因引起学生人数发生变化(校方不保证在超市消费人数,因人数变化引起的消费额变化与校方无关,承租方自负盈亏,校方也不承诺对学校封闭式管理)校方仅提供现有门面房,水电到户,装修、装饰其它所需均由承包经营期承包人自行解决。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江苏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八、房屋租赁用途:仅限经营校园超市,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并按照学校规定经营,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大润发优鲜APP原价商品(特价、活动商品除外)。经营范围:师生日常生活用品(不含体育用品、电子耗材)和学习用品、预包装食品、水果、面包(2026年2月之后可以卖保质期在15天以内的面包)等;不得在超市内进行食品再加工;不得经营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商品(如管制刀具、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蚊香器、蚊香、自加热类商品等),所售商品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产品须有3C认证标识,否则禁止销售;严禁销售烟、酒、含酒精的饮料产品及三无产品;不得制作销售三餐主食、热食加工及油炸类小吃(含二次加热,包括烤肠、馒头、生煎、包子、面条、面饼、饺子、汤圆、甜品、饭团、盒饭、肉串等食品),不提供热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合同,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学校不承诺承租单位为校内独家经营,后期会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新增一部分商业网点项目。目前与校园超市有关商业网项目:西校区校园超市、自动售卖机、牛奶售卖机、面包店(蜜雪冰城)、文体超市等。承租方充分考虑此风险因素。

  十、承租方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会员卡、充值卡等先充值后使用的卡券。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2、意向承租方具有正在经营的超市不低于2家,且具有2020年以来两年及以上的高校超市经营模式和管理经验(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意向承租方具有与经营超市相关的商标注册证或经营的超市具有连锁品牌商出具的授权书;

  4.意向承租方为企业的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截图;

  5.近三年内,报名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且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事故(出具承诺书原件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承诺书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近三年无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依法诚信经营,不存在违法被处罚的记录或未被司法、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意向承租方所雇员工无违法违纪记录承诺,意向承租方所雇员工在校工作期间需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

  1、与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合作期间发生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或诉讼等情形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3.须进行现场踏勘,并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文件,本项目不接受未踏勘的意向方报名。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平台)(),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2、企业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超市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确定)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竞价形式为网络一次性报价,每位竞价参与方均只有一次充分报价机会,由出价最高者为该项目标的成交方。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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