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佳木斯市“佳人聚佳”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294人公告
为吸引集聚本地人才扎根佳木斯就业创业,加大人才对“3510”总体工作布局的智力支持,根据全市重点任务、重点工作、重点课题需要,根据《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新时代东北人才振兴若干措施〉具体措施》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拟面向佳木斯大学毕业生及国内外其他高校佳木斯籍应(往)届毕业生,开展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面向佳木斯大学及国内外其他高校佳木斯籍应(往)届毕业生,以“聚焦中心、突出专业、控制总量、提升质量”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引进“3510”总体工作布局所需各类人才。
佳木斯市2025年度“佳人聚佳”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活动计划引进294人。其中,市本级事业单位计划引进51人、县(市)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91人、企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52人。具体岗位引进数量及要求详见《佳木斯市2025年度“佳人聚佳”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市本级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佳木斯市2025年度“佳人聚佳”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县级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2)、《佳木斯市2025年度“佳人聚佳”企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3)。
面向佳木斯大学、国内其他高校佳木斯籍及《2025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佳木斯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岗位计划。
面向佳木斯大学、国内其他高校佳木斯籍及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佳木斯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5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的报考人员,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8.目标高校Ⅰ、Ⅱ(附件7)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内其他高校及《2025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可与岗位要求相近。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出具专业相近证明,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研判后报佳木斯市2025年度“佳人聚佳”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9.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同意报考证明。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
6.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
1.报名时间:考生可于2025年5月21日8:302025年5月29日17:00登录春风人才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自愿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不得兼报,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2.考生需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信守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业成绩表(盖教务章)、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5),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所学专业可与岗位要求相近的,提供由学校教务处出具的专业相近证明。
(2)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6)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请考生上传原件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格式为*.jpg。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考生本人保管,后续现场资格确认时备查。
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引进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可通过“取消岗位”“差额调剂”“削减名额”等方式进行调整。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根据岗位改报公告要求,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引进岗位,只能改报1次。未按期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目标高校Ⅰ、Ⅱ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内其他高校及《2025QS世界大学排名》5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报考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佳木斯市2025年度“佳人聚佳”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程序进行。
1.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公告通知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并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为参加同类试题笔试人员有效成绩的平均值,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及后续环节。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考试组织机构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1)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但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不足3:1.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开展现场资格确认。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公告,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3)凡因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引进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考生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考生引进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递补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设定的笔试成绩合格线.发布面试公告。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及报名网站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员按面试公告通知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5.面试(心理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前开展心理测试,评估考生的社会认知能力、情绪管理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能力,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已明确降低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以及因缺考、违纪等情形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教育、卫生等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围绕实际需求,采取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公序良俗、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并对考生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核查,未核准前暂缓引进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依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分别经市、县两级编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市本级事业单位拟引进人员公示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县级事业单位拟引进人员公示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拟引进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1.生活补贴:按照《佳木斯市事业单位人才新政》(佳办发〔2023〕17号)规定,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三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000元生活补助。
2.实习补贴:经考察、体检合格并签订人才引进三方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可提前到用人单位实习,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为引进人才发放生活补贴。
4.职称聘任:博士、硕士首个聘期不受用人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以职称“周转池”方式直接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报考企业人员直接与企业对接相应待遇,对符合《佳木斯市重点产业人才新政》(佳办发〔2023〕16号)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及企业人才政策执行。
(四)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半年(应届毕业生一年),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考核,出具试用期满考核报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应及时关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佳木斯市2025年度“佳人聚佳”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线年度“佳人聚佳”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市本级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佳木斯市2025年度“佳人聚佳”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县级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3.佳木斯市2025年度“佳人聚佳”企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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